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形成39项可复制推广案例

2019-01-08 08:42:27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1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获悉,在已经形成两批共39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案例基础上,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今年将围绕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和东北亚开放合作等差异化试验任务开展创新探索,包括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简化金融机构准入管理等。

  据沈阳片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揭牌运行以来,沈阳片区积极开展各项创新试验,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现已形成两批共39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案例。其中,取消异地加工贸易备案审核改革、“集报集缴”改革试点等14项创新案例已在全省复制推广,12项制度创新成果供全省借鉴,5项报商务部拟在全国复制推广。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促进办法》赋予沈阳片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更大自主权。沈阳片区今年将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先建后验模式,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简化金融机构准入管理,实施更加开放的永久居留政策,探索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等。

  具体来说,沈阳片区在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基础上,将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实行备案制,同时扩大开放先进装备制造、金融、科技、物流等领域,降低外商投资性公司准入条件;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推进“沈阳港”建设,构建以沈阳为核心的集陆港、海港功能于一体的国际物流母港,完善沈阳空港服务效能,建设面向东北亚的枢纽港。

  在金融创新与风险监控方面,沈阳片区将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相适应的本外币账户管理体系,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探索建立区域性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开展跨国公司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逐步放宽准入条件等。据悉,目前沈阳片区已落户380家金融类企业,全省已获得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申请批复的7家企业中有6家已经进驻。

  此外,为增强区域人才吸引力,沈阳片区将实行更加开放的永久居留政策,探索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工作,建立“盛京人才卡”制度,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为标准,重点为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记者 金晓玲 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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