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为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近日,辽宁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方案》,提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着力解决职工和居民不能参保、不便参保、缴不起费等问题。
通过完善落实参保缴费政策,有序推动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探索研究将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完善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等政策,确保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老年居民能以补缴社保费等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落实为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以及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补贴等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以及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等政策规定,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为职工参保缴费。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引导城乡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待遇水平。
辽宁省在参保扩面的同时,创新优化经办服务模式,积极支持未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探索未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互联网新业态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代缴保费的新模式。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加快发行社会保障卡,形成“一卡通”便捷服务模式;加快实现各险种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现业务经办规程的统一规范。
与此同时,辽宁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抓好中小企业和新入职人员试用期参保工作,逐步实现企业全员参保。加强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将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列入社会保险信用“黑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重复参保等问题,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记者 徐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