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政府对外发布《沈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全市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0至10岁沈阳籍残疾儿童可获救助
救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具沈阳市户籍,0-10岁,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孤独症)等方面有出生缺陷或发育异常,需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的儿童(有无办理《残疾人证》均可申请救助)。
救助以实施手术、配置辅助器具和进行康复训练为主,帮助残疾儿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
救助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财政康复补助和个人自付部分共同承担。
儿童腭裂手术最高补助1.2万元
对于视力、听力语言、肢体障碍的儿童救助各有明确的标准。其中先天性白内障、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斜视等视力障碍儿童给予手术救助最高1.2万元。对最佳矫正视力0.3以下的重度弱视儿童康复训练1年,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佩戴助听器的听力儿童给予5000元助听器成本补助,1200元验配调机费补助。重度腭裂、下颚裂儿童给予一次性手术费补助最高不超1.2万元。听力(言语)儿童连续救助3年言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
实施肢体(脑瘫)矫治、脊柱裂、脑积水等项目手术的儿童,一次性手术费补助最高不超1.2万元。对肢体障碍儿童进行逐年连续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
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生活补助2万元
对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在康复训练期间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万元。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救助类型包括:植入人工耳蜗或佩戴助听器需要言语训练的听力障碍儿童;实施重度腭裂、下颚裂手术需要言语训练的儿童;需要康复训练的重度肢体残疾儿童、重度智力障碍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记者 王晓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