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1月17日电(丁非白 李宇佳)辽宁省人民政府日前重新制定了《辽宁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通过调整资金分配及监管规程、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立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等方式“升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旨在提高辽宁省脱贫攻坚资金使用效率。
办法中提出,辽宁省将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做好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工作,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为避免“项目等资金”的问题,市县财政部门可对成熟的扶贫项目先行垫付资金启动项目,待省以上扶贫资金到位后,再归还垫付资金。
此外,辽宁将建立以评价结果为导向的奖先促后的资金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