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真查实改,着力解决百姓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用整改成效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把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葫芦岛市提出“核查要严、督办要狠、整改标准要高、进度要快”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处理架构和畅通的联动工作机制,对环保督察“回头看”提出的各项问题做到一案一会商、一案一研判,并强化问责,严防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现象发生。
坚持快查快办,并迅速整改到位。葫芦岛市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建昌县雷家店乡李某某占用龙潭一组山地建造别墅”。葫芦岛市和建昌县高度重视,经林业、国土、住建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李某某在林地内建设两层房屋,该建筑物未在住建局办理任何建设审批等手续。多家单位随后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侵占林地的建筑设施进行拆除,当事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谋求主动补齐自身在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短板,葫芦岛市还建立起部门监管的长效机制,并出台《葫芦岛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将整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绩效考核。据统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在辽宁开展工作以来,葫芦岛市共收到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395件,共责令整改144家,立案侦查3件,停产3家,立案处罚30家,罚款347.03万元。在边督边改过程中,全市共约谈35人,问责26人。(记者 李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