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在转发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时提出,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管理、强化实施保障四方面着力,确保2020年前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基本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
辽宁省提出,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为: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危房改造要坚持农户自建为主的建设方式,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等方式,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体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辽宁省强调,要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问题。
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今后主要关注返贫家庭和新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随时进行改造。(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