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沈北新区已新组建机构和调整更名机构牌匾的正式挂牌、人员转隶工作全部完成,这标志着该区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
新组建和优化职能机构。如,组建区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区监察局;组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职责,区商务局的反垄断相关职责等整合。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机构。如,组建区城市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建区城市更新局,将区房产局的城中村改造、土地整理、城市更新职责等整合,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4个。党委机构10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9个。政府机构24个。
记者了解到,从2月1日起,各新组建和调整部门将以新的名称、新的印鉴、新的职责对外开展工作。(记者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