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沈阳警方根据辽宁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17起,处理违法人员18人,其中行政拘留7人,共收缴违法违规烟花爆竹2587件。2月1日,沈阳警方对近期收缴的2587件违法违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在新民市某采石场的一处山体下,堆成山的违法违规烟花爆竹被警方引燃,爆炸声持续了近一个小时。
春节即将到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坚决防止因违法违规烟花爆竹引发案(事)件。对春节、元宵节等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公安机关将强化社会面巡逻管控,维护燃放秩序,为广大市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平安、喜庆、和谐的社会环境。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零售业户必须在审批的地点销售和存放烟花爆竹,并加强安全管理。市民要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购买时要选择质量好、药量小、安全性高、符合规格的产品。按照《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限制区域。在限制区域内,2019年春节期间允许销售和燃放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日至正月初七日)及2月19日(正月十五日)当天,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对查实的重大线索举报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