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从大连市政府了解到,按照新发布的《大连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即日起,大连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
在直接取消审批方面,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在审批改为备案方面,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大连市将制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取消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制定行业监管办法。
在实行告知承诺方面,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将制作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需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
在优化准入服务方面,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84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逐步推广网上业务办理,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有关部门将制定行业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记者 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