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田甜):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鼓励各地相互学习借鉴,促进“放管服”改革再上新台阶……
2月19日,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辽宁省卫生健康委通过简政放权,推行“不见面审批”等审批方式改革,激发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活力。
国务院医改办将辽宁省“制定社会办医投资指引”作为深化医改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辽宁全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2.3万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65.26%。共有社会资本举办医院893家。全省共批准设置二级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128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超过259亿元。
出台实施意见不断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2015年、2017年辽宁省接连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意见》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不断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和床位占比达到30%。在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时,为社会资本办医留出发展空间,要求各地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切实为社会办医“松绑”。
此外,辽宁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简化审批手续、畅通行政审批途径、完善便民措施等为抓手,动态完善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和“一网通办”改革,基本实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的高效工作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审批服务便利化。
严厉查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等行为
持续加强行业监管,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正向引导,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医疗欺诈、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针对个别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了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术中加价”等行为,严格规范诊疗行为,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可持续发展。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行业标准认证
对于民营医院来说,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一直是制约发展的瓶颈。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从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单独或联合申报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支持民营医院参与申报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各类医学行业协会等扶持政策,进一步保障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享有担任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适应职务的机会。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行业标准认证,对通过认证的,在评审评价、考核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