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下发《辽宁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着辽宁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步伐加快。
根据《方案》要求,辽宁省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动员报名、审查审核、体检测试、公示录用等方式落实好招录工作。省及各市要专门成立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录,省消防救援总队将抽调相关人员参与招录工作。《方案》明确了招录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录符合条件的适龄青年,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招录程序为: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核和面试、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公示、录用报到等。(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