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秸秆禁烧管控成绩显著 "枯草烂叶“尚寻好出路

2019-03-13 14:35:26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秸秆禁烧管控严格 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3月12日,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连市秸秆禁烧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据初步统计,今春以来,大连市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为33个,同期全省卫星遥感监测火点为552个。大连市秸秆禁烧管控成效在全省位居前列。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介绍,大连市下辖9个涉农区市县,102个涉农街道,农作物常年种植面积约470多万亩,秸秆理论产量为160多万吨。倘若所在地区、监管部门不加以引导、严格管控,放任部分农民焚烧秸秆,全市许多乡村将是浓烟四起,给大气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引发雾霾。

  大连市委、市政府对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高度重视,坚持疏堵结合,双向发力。一方面大力推动秸秆的资源化利用,另一方面在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专门出台《大连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和追责问责情形。

  近年来,大连市在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秸秆回收利用率上下功夫,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和能源化。

  大力实施秸秆粉碎还田。将秸秆粉碎直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每年实施秸秆还田面积都在20万亩以上。同时,因地制宜推广堆沤腐熟还田。

  大力推广秸秆饲料技术。发展草食畜牧业,鼓励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提高秸秆的饲料化利用。

  大力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在设施农业生产地区,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秸秆堆沤还田技术,利用秸秆资源培肥改良土壤。从2019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3万亩。

  同时加大巡查问责力度。《大连市秸秆禁烧管理办法》于去年11月出台,明确责任分工和追责办法。市政府2019年3月1日召开常务会议专门进行全面部署,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调度全市涉农地区提前谋划部署,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巡查督查,严防死守;实行信息日通报制度,推动问题边督边改;加大追责问责机制,提高震慑警示作用。

  大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强化2019年春季秸秆焚烧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生态环境局组成3个督查组,先后两次对大连市高速公路、铁路、国道沿线等秸秆禁烧重点地区,以及普兰店、瓦房店、庄河等地区进行密集督查。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巡查机制。建立“日报告、日通报、周调度”制度,市生态环境局每天16时前收集整理各地区巡查检查情况,编制日通报信息发送至各相关地区。在信息报告过程中,强化技术监控手段,确保信息督办到位,杜绝弄虚做假、隐情瞒报。

  各级政府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大连市实行“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逐级监督指导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未建立秸秆焚烧防控工作机制,未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的,以及履职不实、巡查不严、工作不力等致使本责任区出现严重秸秆焚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处罚、追责。

  秸秆禁烧工作仍存短板 “枯草烂叶”尚未有好出路

  大连市秸秆禁烧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工作短板和困难,尤其是“枯草烂叶”尚未找到好出路。

  个别区市县、乡镇在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中还有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查管控不到位和问责追责不到位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秸秆禁烧工作相关法规政策掌握不精不细,对秸秆焚烧相关责任人、行为当事人处罚偏软。

  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还有待于加强。个别农民群众对秸秆禁烧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春播前“燎地格”、“烧荒”等陈规陋习依然存在,焚烧田间垄沟地头杂草和果园苗圃枯枝落叶的行为时有发生。

  农村田间地头的枯草、树叶、垃圾等,目前还无法做到有效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就地焚烧”情况存在,是目前管控的难点。

  全市将建立由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改、公安、消防、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抓好重点管控,加大宣传力度和处罚力度,形成合力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记者 巴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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