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压缩一半 效率达到全国一流标准

2019-03-14 13:01:13  |  来源:沈阳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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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嘉宾接受记者采访。张文魁 摄

  核心提示

  新年以来,沈阳市以推动建设项目科学生成、快速实施、提早开工为目标,形成一整套适应北方地域特点的协调、管理、运行、监督体系,使“办事依法依规、办事不用求人、办事便捷高效”成为沈阳市的鲜明标签和亮丽名片。

  沈阳日报与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本期聚焦施工审批,看沈阳市项目施工审批流程如何做到再简化。

  本期嘉宾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处工作人员 崔岩峰

  热线实录

  万女士:市政改造类项目是否可以申请办理施工预许可?

  答:按照施工预许可的审批要求,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工程项目已列入城建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明确无重大设计缺陷、可以承诺限期完成设计文件修改。

  市政改造工程审批流程再缩减

  为加快推进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特别是加快对老城区街路、排水等市政项目的改造,沈阳市发布了《沈阳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专门针对市政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简化办理环节作出了政策说明,“市政改造项目不再需要提供用地、规划、环评审批手续,依据城建计划即可办理立项或施工许可手续并实施。”

  这一审批举措大大提升、改变了沈阳市现有市政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换新进程,避免了道路残破,百姓盼着修、市政部门备好人员资金等着审批的尴尬情况。目前,市政改造类项目审批仅需提供城建计划,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监理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可满足办理市政改造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的条件。取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申报登记与施工许可证审批合并办理,同时减少了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申报登记中与施工许可审批重复的材料申报。

  工程建设项目总体审批效率压缩50%以上

  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沈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总体审批效率压缩50%以上,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达到全国一流的目标。从切实有利于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出发,全面梳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的各类事项,取消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审批事项,转变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管理方式,调整参差不齐的市区权限设置,对确认保留的各类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对申报要件涉及取消调整事项的,同步调整事项申报要件。

  取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评估审查。取消下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建筑面积在300㎡以下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大于300㎡小于1000㎡的非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3层以下住宅类建筑的建设工程;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库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5000m3的戊类厂房。取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取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备案。取消核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受理书》。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单独核准招标方式,可依据投资计划、“多规合一“前期工作计划,先行开展勘察、设计等服务类招标。取消工业类(不含物流)项目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审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记者 杜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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