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召开了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回顾了2018年消费维权取得的主要成果,部署2019年消费维权工作安排,并公布了9个维权典型案例。
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投诉9051件,依法受理8287件,调解成功6876件,成功率为83%,挽回消费者损失437.29万元。
在日用消费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五大类92种产品中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全年共抽查3281家企业生产的4105批次产品。全年抽查农资商品952批次,查处各类农资违法案件114件。2018年全省在线检查网站4.82万个次,查处涉网违法案件70件,责令整改互联网违法广告2654条次,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34件,曝光互联网典型案例7件。围绕节日市场、供水、供气、供暖以及殡葬服务收费等领域开展价格专项检查,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72件。
在食品安全方面,开展酒类和食用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网络餐饮、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专项整治,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业户80万户次,发现、整改各类问题3.7万个,查处无证企业159家,责令停业停产81家,查办食品案件5206件,移送公安机关18件。抽检奶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等30类134种,共计14.7万批次。
2018年共下达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597份,查处特种设备案件155件,全省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开展“诚信示范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活动,截至2018年全省企业申请参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单位296家,公示国家级诚信示范市场27处,公示省级诚信示范市场304处。创建市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454家、县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1775家。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健身、美容美发、洗浴等预付卡消费、电信、教育培训、物业管理、快递等行业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发现疑似不公平条款290条次,约谈企业164户,下发行政建议书、整改通知书66份,指导纠正涉嫌违法违规格式条款110条。
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消费热点和百姓消费需求,严厉打击消费领域违法行为,改善全省消费环境,形成强大省内消费市场,服务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记者 苏慧婷)
2018年9大消费维权经典案例
辽阳市某烟酒珍品行销售冒牌茅台酒案
大连市长兴市场某海鲜行销售以次充好螃蟹案
大连市某骨髓炎中医专科医院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沈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发布未经审查药品广告案
大连某文化培训学校发布违法互联网广告案
锦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抚顺市某调味品厂经营仿冒黄豆酱油案
沈阳市某木业制造厂生产销售不合格床头柜案
大连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无合法来源进口名牌手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