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证走私黄金。
大连海关对外公布,该关破获一起通过人体藏匿方式走私黄金出境案件,打掉一个涉及17人的走私团伙,查证走私国家禁止出境的黄金100余公斤,价值2800余万元人民币。这是近年来大连海关查获的最大一起走私黄金出境案件。
2018年4月中旬,大连海关隶属港湾海关在对中韩班轮“飞龙号”实施动态监控时发现,有部分旅客频繁乘坐班轮往返于中韩两国,随身行李都非常简单,神态举止与普通旅客也有所不同。该批旅客抵达韩国后并不在免税店或卖场购物,仅在短暂停留后直接乘坐下个航次返回国内。
2018年5月2日下午,在“飞龙号”旅客出境监管现场,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旅客再次进入当值关员的视线。当值关员回忆,近1个月她几乎跟着“飞龙号”不停往返于仁川和大连,多次检查行李箱都是空的,搜身后也未发现有夹藏。在对该旅客的行李开箱查验时,发现了人体安全套、凡士林润滑膏、止疼药和消炎药等,还在一个塑封袋里发现了两块很小的金箔。当值关员随后将该名旅客带至附近医院进行CT扫描检查,在其腹腔直肠内发现了金属异物阴影。现场关员迅速做好证据收集,将该名旅客移交至缉私部门。
当晚,该名旅客自体内排出黄金5块,总重约1216克,并承认受他人指使,通过人体藏匿方式携带黄金出境。缉私部门于2018年5月3日凌晨成功抓获其余3名犯罪嫌疑人。以上嫌疑人交待了在大连及其他口岸组织或参与通过人体藏匿方式携带黄金出境的事实,并供述了参与运输、买卖黄金的其他13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证,自2018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许某文、张某范、杨某胜等人筹集资金购买黄金,制作成单重约250克的长方体块,采取人体藏匿方式走私出境到韩国销售牟利。至案发,该团伙走私黄金共计19次,总重量100余公斤,价值2800余万元。目前,该案1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大连海关缉私部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人,扣押涉案黄金足金1216.856克,冻结涉案资金15.04万元。
海关提醒,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超过50克的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对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将视同进出口货物予以办理通关手续。携带者如隐瞒不报、虚报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逃避海关监管,海关有权依法处理。涉嫌走私的,携带者还将承担法律责任。(任广龙 王琳 记者 徐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