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28日至4月15日,省安委会组成有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的7个专项督查组,对14个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以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此次督查范围为各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城镇燃气储存、经营企业,港口危化品储存企业等。重点检查红色橙色等高风险企业、前期检查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涉及固体危险废物存储和处理的企业。其中,涉及硝化反应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将全部检查。
各督查组将直奔企业、直插现场,通过随机抽查、暗查暗访、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等方式开展最严格的督查检查。对企业采取查阅见证材料、现场问询等方式,检查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并现场检查部分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场所。
省安委会要求,各督查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责令当地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非法、违法以及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上限处罚。(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