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4月2日电(记者 孙仁斌)葫芦岛市政府将维护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密切与人大工作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作为正确履行职责,依宪执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听民意、解民忧的有效途径,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人大建议办复率始终保持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保持在99.8%以上,政府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科学施政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务实高效廉洁法治政府建设。
据了解,葫芦岛市近期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与市人大工作联系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市人大工作联系的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坚持全系统“开门”整改,全面落实“6+3”工作方法,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一方面,推行“六项重要机制”,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一是实行分级办理。根据建议性质、内容和重要程度等进行筛选并分成一至五级,分别由市长、分管副市长,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承担;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厘清各级领办人的领导责任、主要责任和领办责任。三是规范办理流程。对原有建议办理流程进行重新编排,实现流程再造,统一规范为12项程序,并统一制定标准工作流程图;四是纳入绩效考评。将各地区、各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纳入到葫芦岛市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绩效考评体系中;五是强化“三单”督查。根据葫芦岛市政府重点工作“运行模块化、管理制度化、履职法治化、决策科学化”的“四化”机制要求,由葫芦岛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台账管理和督查督办制度体系,统一实行“交办单、督办单、催办单”“三单”管理;六是严肃评价追责。对建议落实不到位、人大代表不满意或“被满意”,引发负面影响,或受到各级人大及其常 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强烈质疑的承办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倒逼责任落实。
另一方面,落实“三项基本制度”,巩固对接联系工作成果。一是落实主动报告工作制度。葫芦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特别是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执行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二是落实定期沟通交流制度。将每年的7月、12月定为“政府与人大见面沟通月”,由葫芦岛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承办,在每个“沟通月”召开两次以上座谈会,主动邀请人大政协相关领导、各专委会负责同志和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交流,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与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真正问政于民、问需于民;三是落实参加会议活动制度。葫芦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参加市人大相关会议,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同时,积极配合市人大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虚心听取并采纳意见、建议和批评,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
推行“6+3”工作法以来,葫芦岛市政府系统与各级人大的联系更为密切、沟通更为顺畅,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2019年,葫芦岛市政府共收到辽宁省、市人大代表建议150件,其中辽宁省代表建议9件(1件主办、8件协办),市代表建议141件。目前,已按照建议办理的“六项机制”,全部分解落实到各领办责任人和主办单位,同时制发《2019年市“两会”分组审议和政协召集人会议有关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葫芦岛市“两会”期间代表口头提出的意见建议也逐一进行分解落实,在全市政府系统形成了“关注人大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支持代表履职”的广泛共识和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