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获悉,2019年度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沈阳市科技局将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对入库企业给予政策、资金、服务等支持。
据了解,凡是对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在4月25日17时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www.syskjj.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在28日17时前向所在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报送入库申报材料。
市科技局对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申报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入库企业必须同时满足9项条件,其中对科研人员占比、研发经费占比、高科技产品收入占比等方面均有明确的数据要求。入库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同时,已进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获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将获得5分的加分并予以优先推荐。综合评分达到50分以上(不含50分)的企业,即可通过遴选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记者 岳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