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持区内民营经济技术改造方面,沈阳市于洪区提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技术改造投入并形成固定资产的,依据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日前,沈阳市于洪区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会,出台了30条振兴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在支持技术创新方面,除了给予补贴以外,还将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立或引进智能生产车间、研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融资平台、检测平台等,从生产加工、成果转化、销售、融资、检测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平台保障。
在改善融资环境方面,给予区内优质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对经认定的重点支持的民营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等。
在鼓励引进紧缺人才方面,以人才税前薪酬不同标准给予补贴;对企业全职引进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分别给予补贴;鼓励企业以柔性方式引进紧缺型人才,每年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及服务效果,给予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5-10万元奖励等。(记者 朱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