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沈阳警方公布,将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创新执法管理,提升执法能力,完善执法考评,通过建立健全“六项机制”,着力破解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建立受立案监督机制
沈阳市公安局通过开展常态化警情核查、组织开展个案监督及推行警情“日清零”工作机制,实行警情每日调度、动态督导、日清日结,确保案件入口渠道畅通,涉案类警情随进随结、随走随清,杜绝案件流失、“不破不立”、网外循环等问题发生。
2.建立执法全过程管理机制
沈阳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整合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的功能和资源,进一步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范卷宗制作和文字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式管理,确保执法程序规范。进一步加强执法全过程管控,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围绕“人、案、物、场所、案卷”进行全流程管控和全要素管理,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的统筹作用。
3.建立民警执法办案终身负责机制
沈阳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执法办案岗位职责工作规定》。《规定》明确了岗位职责,细化了岗位标准,在明晰权责的基础上,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看紧把牢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同时,还重新修订了《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执法错误的认定作出细化和明确,引入了容错纠错机制。
4.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指挥棒、评判器、识别仪”的作用,沈阳市公安局对《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突出了考评重点,从考短板、考效能、考管理、考基础入手,科学调整执法考评项目和指标设定,改进考核方式,加强对“执法短板”和负面清单考核,增加了考评案件的数量、频次和力度,逐步实现案件考核全覆盖,并明确和强化了考核结果运用。
5.建立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机制
沈阳市公安局今年将重点围绕如实受立案、规范办理伤害案件等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还将建立执法督办单制度,对执法检查和群众投诉以及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实行督办。
6.建立完善执法工作的保障机制
在积极鼓励和支持民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基础上,沈阳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执法培训实施办法》,要求各执法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各科、所、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常态化执法培训,保证每名民警每年至少参加10次培训。同时,沈阳市公安局还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安法制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文化示范单位”“规范执法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充分发挥法制文化的教育、熏陶、推动作用,进一步树立法制权威,重塑法制形象,全力打造新时期具有时代特色的公安法制队伍。(记者 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