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省法院明确6项长效机制解决执行难

2019-05-14 10:19:16  |  来源:辽宁日报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辽宁全省法院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或单独设立执行事务中心;通过定制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执行工作进程……5月13日,记者从辽宁省法院获悉,为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省法院在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10项机制的基础上,明确6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围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执行攻坚常态化。

  去年,全省法院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截至今年3月,“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据介绍,此次明确的6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完善执行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执行流程节点控制,通过定制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工作进程,定期对未结案件开展评查督导,督促办案人按节点时间办理案件;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严格规范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裁执分离工作机制,确保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相互监督制约,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运行,加强关键节点管控,实现查封、扣押、变卖等财产处置节点信息可视、可控、可溯;建立完善执行局长窗口接待当事人和院长接谈申请人机制,全省法院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执行事务窗口或单独设立执行事务中心,执行局长将每周利用至少半天时间在窗口或中心接待当事人,院长将不定期接谈申请人,建立接待接谈档案,以备检查抽查;建立完善执行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统筹兼顾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权益,严禁超标的查封,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建立完善通报批评、检讨发言、约谈机制,省法院将坚持每两个月一次视频调度,排名靠后的基层法院院长或执行局长作检讨发言,对超期执行案件数量过大等情形,由省法院约见中院、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如整改不力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乃至调岗撤职;建立完善执行案件办理回访机制,确保失职失责、违法办案的受到应有处理。(记者 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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