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辽宁国控入海河流要消灭劣V类水体

2019-06-01 17:41:02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辽宁国控入海河流要消灭劣V类水体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欧阳舒楠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欧阳舒楠):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5月3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到2020年底辽宁省要实现五大目标,一是国控入海河流消灭劣V类水体;二是渤海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三是渤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管理渤海海域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5%;四是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稳定达到80%以上;五是辽河口、锦州湾等重点河口海湾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渔业资源逐步恢复。

  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负责人李金龙介绍,2019年4月19日,辽宁省政府正式印发《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方案涵盖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城市。方案涉及管理海域面积4.13万平方公里,其中,渤海海域面积1.46万平方公里,黄海海域面积2.67万平方公里。

  据了解,此次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分为四大类,分别为污染防治类、整治修复类、风险防范类、体制机制建设类,由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入海河流污染治理、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21项具体攻坚任务组成。

  其中,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生态环境部围绕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安排部署的系列专项行动之一。目前,辽宁省正组织开展“一级排查”阶段工作,即对入海排污口卫星遥感和飞机航测“全覆盖”排查。排查面积6123平方公里,其中渤海4123平方公里,排查直接或间接入海河流112条。

  下一步,辽宁将在航飞数据解译基础上开展“二级排查”,即开展现场人工徒步地毯式排查,对排查范围内入海河流、溪流、沟渠等开展“全口径”排查,确定入海排污口信息。随后开展“三级排查”,适时开展查缺补漏式核查。2020年3月底前,辽宁省要完成入海排污口的溯源工作,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李金龙还表示,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为这次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稳步、扎实推进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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