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出台《辽宁省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今年11月30日前,省、市、县三级各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2020年12月30日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100%网上可办,高频事项全部具备实现“最多跑一次”条件。
《方案》围绕企业、群众办理次数多、社会反映强烈、与日常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事项,通过调查摸底,筛选出与群众和企业关联度最大的省级100个高频事项和市级、县级各70个高频事项。省级办件量前100个高频事项涉及人社、教育、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25个省(中)直部门。市、县级高频事项考虑到各地办理的不同情况,剩余各30项由各地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方案》提出,全省各级聚焦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事项梳理出第一批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在此基础上,分批次推出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同时,推进高频关联事项“一链办理”,把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按链条进行优化整合,实现高频联办事项办理环节减少30%以上,并在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减环节事项清单。
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行高频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推动高频事项移动端办理,以公安、教育、民政、社保、医保、公用事业等领域为重点,梳理公布移动办事事项清单,实现更多办事高频事项“掌上查、指尖办”。(记者 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