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辽宁省各级消防部门紧盯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13类重点场所和9类突出风险,全面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通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曝光行动,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锦州市爱心医院位于太和区解放西路215号,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建筑主体5层,首层为门诊、住院部,第二至第五层为住院部。由于医院主体建筑是1998年前建造,存在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爱心医院存在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楼梯间未形成封闭楼梯间的火灾隐患。
辽宁省重大火灾隐患曝光行动现场 供图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
锦州市太和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对锦州市爱心医院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经大队集体讨论,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锦太消重字〔2019〕第 0001 号),并向政府上报火灾隐患情况,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太和区政府高度重视爱心医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事项,更将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与爱心医院签订整改责任状,太和区党委“一把手”亲自检查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多次做出批示指示。针对隐患整改问题,召开政府办公会议2次,科学部署,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医院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多次召开院长办公会,认真研究,谋求解决办法,成立重大火灾隐患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并责成主管副院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今年以来,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爱心医院制定和调整了关于主体建筑消防隐患整改计划,并列出时间表进行推进,委托锦州市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纸。
为确保隐患整改工作顺利进行,锦州市消防部门专门抽调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师成立技术专家组,对爱心医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施工方案进行专题讨论,提出了科学并具有可行性的整改方案,指导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确保了隐患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目前,医院主体工程图纸已设计完成,现进行招投标程序,预计8月初开工整改,年底前所有隐患问题将全部整改完毕。(文 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