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记者获悉,《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炉。到2024年,鞍山市全市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达到15%以上,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开展3000次以上。
《实施意见》设定了工作目标,到2024年,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完善基本扶持政策,社会捐赠积极踊跃,救助能力明显增强,志愿服务广泛开展,监督管理扎实有效,慈善事业对社会救助体系形成有力补充,成为加快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普遍建立以扶贫济困和为儿童、妇女、老年人、病残人服务的专业慈善组织。各乡镇(街道)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慈善组织,并在有条件的社区成立慈善工作站。全市形成网络布局合理、类型齐全、层次多元、辐射广泛的公益慈善组织体系,形式多样的慈善救助,志愿服务覆盖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通过发展“社工+志愿者”模式、倡导慈善先进示范引领、规范志愿者管理、完善表彰激励制度等,鼓励和引导全市群众参与慈善活动,志愿服务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志愿服务机制运转更加灵活高效。到2024年,全市家庭参与捐赠或提供志愿服务比例达到15%以上,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达到10%以上,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开展3000次以上,志愿服务者年人均服务时间达到24个小时以上。
鞍山市也布置了一系列的重点工作任务,确保目标实现。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活动。将每年5月23日设立为“鞍山慈善日”,市、县两级要组织开展好“一日捐”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通过捐款捐物、慈善义演、义卖、义诊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积极发展“互联网+慈善”新模式。积极完善慈善网络化、虚拟化发展路径,方便群众开展慈善活动。以慈善信托、冠名基金等为依托,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慈善组织设立敬老助孤、助残助困、助医助学等定向救助项目。探索捐赠知识产权收益、技术、股权、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倡导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教育、养老、残障康复、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机构和设施。引导城乡居民积极捐赠家庭闲置物品,扩大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覆盖面。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各级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和单位要优先发展各类扶老助残、助学助医、文教卫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基层慈善组织,凡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及时准予批准。要积极推进直接登记,规范服务流程,优化审批程序,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记者 刘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