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建设与村庄公共设施建设不能形成有机衔接、和谐统一,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杂乱无章,无法满足当代农民现代化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是辽宁省很多村庄发展振兴面临的困境。今后,这种状况有望得到改变。8月5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就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出台方案,提出将编制“多规合一”的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构建起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辽宁国土空间新格局。
方案明确辽宁省村庄规划的目标:到今年年底,全省要完成县域村庄规划调查评估、分类工作,科学划分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和暂不分类”5类村庄,并完成村庄规划试点阶段性任务,总结推广村庄规划试点经验;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全面完成村庄规划试点工作。做到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要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
为使这一目标顺利达成,方案从全面开展村庄规划调查评估、扎实做好县域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政策保障规划成果5个方面提出了时间节点及任务要求。
方案要求,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防止以其他规划之名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占用耕地和生态用地空间。乡村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村庄规划确定的规模、布局、强度、用途和管制规则,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评估和检查,对弄虚作假、侵害农民利益、破坏耕地和自然人文环境的,坚决予以纠正。(张晟楠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