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污染防治

2019-08-19 11:09:33  |  来源:大连日报  |  编辑:李子平   |  责编:董健雄

  8月18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对照《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分项“城市生活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全面开展。

  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组织各区市县、先导区和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河道治理的力度,全力保障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对存在黑臭现象的泉水河、春柳河、周水河、周水河北支线、大化明沟以及凌水河等6条河道进行综合系统的治理。完成治理任务的6条河道不但有效消除黑臭水体,提高河道的防洪排水的能力,河道及周边的整体环境也大幅提升,城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有效改善。截至目前,大连市8个黑臭水体均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达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要求。

  为防止形成新的黑臭水体、改善城市河道水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优化区域生态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开始组织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总长度1160米的老甘井子明沟、椒房明沟、大华门前明沟、海港煤场明沟、甘井子明沟、金南路明沟等六条明沟进行治理。其中椒房明沟采用整体封盖式治理工艺,其他五条明沟采用污水截流治理工艺。

  建立保障黑臭水体整治成果长效机制

  市城市管理局制定了《大连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方案》,作为《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实施细则》中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考核标准的评分依据。同时为理顺由于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市城建局部分行政职权下放造成的黑臭水体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监督指导涉及建成区6条8段黑臭水体的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依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编制本区黑臭水体长效管理工作方案,根据《黑臭水体长效管理责任清单表》明确管理责任及维修养护责任。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的要求,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各区市县、先导区城市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泵站、管网等基础设施监管,建立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环保部门,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连续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从源头杜绝污染。

  开展海洋垃圾污染防治

  市城市管理局严格按照《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作战方案》要求,开展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海上环卫”工作。2019年6月20日,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住建局正式印发《大连市海上环卫工作方案》,近两个月以来,各区市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海上垃圾打捞,滩涂垃圾清理,上岸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等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工作。7月份,市住建局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了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常态化防治办法,将入海河流和近岸海域垃圾清理工作纳入日常环卫作业范围,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开展了海域垃圾专项整治。(记者 吉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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