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市场监管局出台47条新政为“双创”降门槛 为企业减负担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市场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实际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日前,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6方面47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切实为促进“双创”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营业执照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将登记管理权下放至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年底前实现企业网上登记注册就近打印营业执照;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允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国有企业变更主要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实现当场受理、当场取照;实现11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100%网上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备案所有申请材料、表单、许可证书电子化等等。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运营,提供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协作,建立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组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库,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开展电信、供水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检查、转供电主体执行国家降费政策情况检查;严厉打击网络商品交易中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提升服务企业能力
增加商标变更、续展、转让等23项业务范围;建设“互联网+检验检测”智能综合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在产品检验、计量检定(校准)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一批国家级质量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大中型电机、特种设备生产制造等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助奖励;建设小微企业名录库,共享全市小微企业政策信息。
放宽市场主体经营
允许门店设立“自动售药机” 解决群众24小时购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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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零售药店经营“精制包装单味饮片”,对于经营精制包装且不拆零销售单味中药饮片的零售药店,需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标明“中药饮片(精制包装单味饮片)”,可不配备中药饮片柜斗、不增加经营面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前提下,允许门店设立“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品,解决群众24小时购药问题。(尚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