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重拳”整治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019-08-27 16:58:28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李静   |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吕文卫):8月27日,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3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开展餐饮油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行为,一是整治餐饮服务场所未按标准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问题;二是现场发现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确定的餐饮服务场所未按标准运行、未及时清理等导致超标排放的问题;三是整治餐饮企业将油烟排入私挖地沟、下水管道等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存在以上三种违法行为的,市生态环境局将责令其于3日内整改完毕,逾期未整改的将严格依法处罚,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为将覆盖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等10个区域,重点整治区域为浑南区下深沟街沿线、建筑大学北侧、奥体中心周边区域,苏家屯区香杨路河畔一期周边区域、银杏路沿线,沈北新区道义大街与蒲昌路交汇处,皇姑区北行商圈周边区域、簋街周边区域,铁西区南五马路至南十马路区域、保工街六马路沿线,大东区中街、大什字街沿线、吉祥市场周边区域,于洪区西江街中海城周边区域、于洪新城周边区域,和平区长白周边区域,沈河区五爱市场周边区域、泉园小区周边区域。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使用并确保油烟排放达标,定期清理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此外,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严禁将油烟排入私挖地沟、下水管道。群众投诉强烈的异味扰民餐饮单位,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装活性炭吸附、紫外光解等除异味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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