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三个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及一系列与“三项制度”建设相关的规定。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实现全过程音像记录。
同时,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对全省执法人员的电子化、动态化管理,实现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的线上运行;加强执法移动端建设,实现执法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送达执行等各环节执法信息实时录入、全程留痕,事后可追溯。
此外,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积极探索解决执法资格、执法主体、法制审核人员不足的问题,补齐应急队伍执法力量的短板。通过探索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过程法制专业化参与度,有效提高重大执法决定的执行力和政府的公信力。(记者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