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沈阳市有592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量超出上年度总量的10.65%,其中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31家,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同时,沈阳市有500多家企业通过今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占全省的56.9%,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接近2000家。
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主力军,是建立现代经济体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两年,沈阳市抓住“培育壮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这一重大命题,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为重点,建立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服务指导,不断壮大企业科技创新主体规模。目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基本建立。
沈阳市政府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2017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沈阳市科技企业“双培育计划”支持培育措施》等文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从2018年开始,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获评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截至2018年底,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达1230家,是2015年的2.96倍,年均增长40%以上,增幅居副省级城市前列,连续两年居东北地区城市首位;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431家,占全省的1/3。2018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总收入为2100亿元,同比增长20.41%。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向高新技术领域发展,今年,沈阳市政府出台政策,对入选国家“瞪羚企业”名录的企业给予奖励性补助。为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作科学化、系统化,沈阳市起草《沈阳市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工作方案》,实施企业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工程,打造科技企业梯度培育升级版。
下一步,沈阳市将继续组织开展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工作。按照计划,年底前,沈阳科技型中小企业将达3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将突破1500家。(记者 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