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完成52个海洋修复项目
9月20日,站在辽宁团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古海岸边,放眼望去:奇石林立的海蚀地貌,时空交错的古船走廊,海鸥翔集的红海滩……佳境美景尽收眼底。然而,曾几何时,由于缺乏有效保护,这里畜禽和海产品养殖场密集,生产和生活垃圾无序排放,致使生态环境逐步恶化。
2014年,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以独特而珍贵的古海岸和海蚀地貌,申报建立国家级海洋公园特别保护区并获批,先后投入1.62亿元,实施沙滩生态修复、保护区功能建设和海洋生态种群恢复。经过5年多的努力,如今,保护区内的团山海洋公园正式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每年吸引近300万的游客观光游览。
辽宁省是海洋大省,伴随着全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力度的加大,海洋生态环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2010年,辽宁省开始以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提升海岸、海域和海岛生态环境功能为目标,积极实施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辽宁省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文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确定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并提出保障措施。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辽宁省坚持将生态修复项目落户到海洋保护区、滨海湿地、生态敏感脆弱区、海洋生态红线区内,最大限度发挥修复项目的生态作用,并强化海域海岛使用动态监视监测能力、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和海洋执法能力建设,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提供保障。同时,辽宁省建立了基于生态优先的用海、保护、执法等海洋综合管理机制,坚持将自然岸线保有率列为海洋功能区划重点控制指标,将自然岸线使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列为项目用海重点审查、论证内容,实行严格管控。
目前,辽宁省共争取中央资金23.4亿元,实施了长山群岛、锦州白沙湾、大连金石滩和老虎滩等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52个,修复滨海湿地面积25.2平方公里,恢复岸线40公里,修复海岛12个,全省海洋特别保护区面积逐渐扩大。(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