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飞地经济”激活我省县域发展新动能
集中式招商、组团式推进、市场化运作,辽宁省“飞地经济”呈现蓬勃发展之势。10月14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末,全省“飞地经济”共落地项目超过800个,项目签约总投资额达1500亿元。“飞地经济”在激发乡镇发展活力、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发展“飞地经济”是省委、省政府站在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高度,着眼补齐县域经济短板、壮大乡村经济实力谋划的重要举措。目前,全省已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上下联动,厅局职能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有效推动了“飞地经济”在全省各地的发展。
在政策方面,辽宁省拿出“真金白银”大力支持。今年年初,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合作与分享机制、鼓励与支持政策及考评奖励办法。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共同出台“飞地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资金3亿元支持“飞地项目”建设。各市也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支持政策。沈阳、抚顺、盘锦分别设立2亿元、2000万元、500万元的市“飞地经济”以奖代补资金;葫芦岛市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飞地经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贴息补助和奖励。
今年以来,在各方的努力下,“飞地经济”项目签约落地成果显著。全省各市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战略,围绕延伸产业链引项目、抓招商,主动与其他地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其中,朝阳市落地项目314个,乡镇项目覆盖率达85%,签约总投资额323亿元。锦州市落地项目38个,签约总投资额316亿元。沈阳市落地项目53个,签约总投资额226亿元。阜新市落地项目78个,签约总投资额160亿元。
推进园区建设是发展“飞地经济”的重要一环。各市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飞地经济”园区,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省政府已经确立了第一批72个省级“飞地经济”园区,纳入省级政策支持和考评范围。
另外,各地将发展“飞地经济”与促进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明确乡镇“飞地项目”利益分享机制,调动乡镇抓项目、促发展的积极性。阜新市预计今年对乡镇税收分成突破亿元;葫芦岛市专门在经济开发区内划出1500亩土地,作为建昌县“飞地经济”园区,财政收入全部分给建昌县,有力促进了建昌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落实支持政策、创新合作机制、做好调度考核,全力推进和服务“飞地经济”,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搭建新平台、培育新动能、厚植新优势。(记者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