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经鞍山市编制委员会批准,鞍山市公安局成立“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侦查支队”,主要负责打击全市恶意逃废债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债务安全,不断维护和优化经济金融秩序环境。
通过建立常态化打击治理机制,鞍山市公安局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追月”行动持续发力,再出战果。近日,警方成功将一名妄图“洗白”身份的信贷诈骗逃犯抓获,追回恶意欠贷千万元。
2002年11月,鞍山某商城董事长李某地与鞍山市政府某部门开展商业合作,商讨共同申请银行贷款用于商业开发。但是,其在未贷得款项的情况下,单方面通过伪造公章的方式,将政府资产作为抵押,从银行先后5次累计骗取贷款1012万元,次年8月携款潜逃,致使鞍山市政府在经济和信誉上都蒙受了巨大损失。
鞍山市公安局于2007年接到报案,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追月行动”强势启动后,专案组民警为全力寻觅潜逃10余年的李某地踪迹,不停辗转于我国浙江省6个地级市和上海市多个辖区,总行程近8000公里,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人脸识别系统的有力辅助下,专案组发现了一名与目标长相几乎完全一致的“李某芳”,并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将其抓捕归案。原来其为了逃避惩罚,早已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妄图“洗白”,但终究没有躲过法律的制裁。随后,为最大限度挽回银行经济损失,专案组对其和家属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其于10月12日将1012万元诈骗赃款全额返还银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悉,鞍山市公安机关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追月”行动开展以来,已追回银行欠贷9267万元,并将14.8亿不良贷款,通过抵押方式转化为良性贷款,有力推动了全市融资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文 王兰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