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鞍山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借鉴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先进做法,出台并下发了《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80条》,从放宽企业投资准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整顿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等23个方面,共提出80条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突破性大的营商环境优化举措,旨在激发市场活力,助推鞍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鞍山将着力破解企业投资限制障碍,放宽企业投资准入,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同时,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外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依法落实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方面,鞍山将发展信贷保证保险,在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一年以上连续经营记录,无欠缴税费、逃废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微企业,为生产性用途申请贷款,可至试点保险机构购买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进行增信,获取合作银行的贷款支持。同时,构建“政府+银行+企业”合作模式,政府作为桥梁,搭建平台,多方合力,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构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共同体,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贷不到”和银行“贷不出”的问题。
鞍山还将整顿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清理情况、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开展好自查、抽查和巡察,特别是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以及行政垄断案件,要严厉查处、跟踪问效,定期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在政府采购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维护政府采购的市场环境,并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落实管控责任,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记者刘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