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日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举行,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方式方法,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能力和水平,形成了“捕诉监防一体化”的特殊工作模式,创设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机制,构建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社会服务体系,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2012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检工作联系点;2013年推行的《合适成年人全程参与诉讼制度》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授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2014年被省妇联授予“辽宁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被团省委授予“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2015年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两名未检干警被评为全省首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标兵;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报表扬、被辽宁省妇联授予“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2017年在辽宁省检察院举办的“未检素能提升年”活动中,鞍山市检察院参评的审查报告获全省一等奖;2018年创设的“引入司法社工,助力未检工作”的新机制获全省优秀事例称号。( 文 姚晓滨 王兰 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