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市场监管局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收缴30400公斤问题肉 发现24批次不合格白酒
市场监管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
按照辽宁省食品安全建设年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要求,2019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生产领域组织开展了食用植物油标识专项检查、粉丝粉条面制品、肉制品、白酒、调味面制品五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了明显成效。
开展食用植物油标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植物油生产企业植物油料(包括植物原油)采购记录、生产记录、财务记录、标签、说明书等。共检查植物油生产企业196家,对检查中发现的5家生产、销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5家财务记录与销售记录不符,6家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开展粉丝粉条面制品专项整治,重点对食品配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制作过程、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食品经营者1654家,存在问题企业233家,责令整改201家,罚没款4.83万元,责令停产两家。抽检样品685批次,合格率98.98%。在餐饮环节重点打击经营铝残留超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香精、色素、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检查8833家经营单位,发现问题345项次,责令改正67家,责任约谈33家。
开展肉制品专项整治,对企业原料肉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加强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等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肉类食品生产企业833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584家,肉类食品销售者50880家,集中交易市场3147家,冷库470家,餐饮服务单位66105家,网络订餐平台1550家,客运站服务区222家,旅游景区592家,立案查处238件,涉案金额40.7万元,收缴问题产品30400公斤,移送公安机关违法案件两件。
开展白酒专项整治,重点解决使用食用酒精勾兑、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的问题,督促经营主体全面落实白酒索证索票制度。检查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45098家,签订承诺书34791份,发现问题276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245份,受理投诉举报117件,监督抽检613批次,抽检不合格24批次,立案查处10件,涉案金额3.731万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两件,罚没金额2.06万元,收缴问题食品170公斤。
开展调味面制品(辣条)专项检查,由于辽宁省调味面制品企业主要集中在沈阳市,重点对沈阳市调味面制品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企业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名称和包装、产品检验等方面。沈阳市共有调味面制品在产企业27家,停产企业5家。除停产备案的企业外,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7家,实际检查企业27家,检查完成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