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东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对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建站、资助、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对新建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每家将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项目资助。
目前,丹东市已建立院士工作站24家、专家工作站14家、海智专家工作站1家,其中1家获评全国模范院士专家工作站,5家获评省级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数量和质量在省内名列前茅。在规范建站程序方面,《办法》明确了建站单位主体须是在丹东市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一定经营规模,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引进的院士或专家的研究方向符合丹东市产业导向,有明确的科研合作或成果转化项目。(记者 王卢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