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即日起,沈阳市财政将拿出3700万元为6.2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生活救助金。其中,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家庭发放标准为每户(人)600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标准为每户360元,春节前发放到位。
2011年起至今,沈阳市“两节”生活救助工作已连续实施10年,累计发放救助金5.5亿元。今年春节期间,沈阳市困难家庭如因重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还可向当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将及时实施临时应急救助,保证困难家庭节日期间基本生活。春节期间,沈阳市各救助管理站将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对受助人员开展生活照料、医疗救治、寻亲服务、护送返乡等救助工作。(记者陶阳 金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