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检察业务工作,畅通业务管理枢纽,织密织牢业务工作第一道防线,确保隔空不隔心,流转不耽误、服务不停滞,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平稳有序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鞍山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畅通业务管理枢纽作为织密织牢业务工作第一道防线的重中之重。党组要求综合业务部门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确保特殊时期案件流转不耽误、服务不停滞。
综合业务部是全院业务管理枢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等窗口服务工作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他们全力畅通“线上”“线下”服务渠道,特例特办,压实举措,建立详细的轮流值岗分组制度,按照排班,坚守窗口值班,确保案件受理、流转日清日结。
针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延长值岗时间,或者通过事前联络,指派专人加班加点,保证案件按时受理、流转,保障防疫期间案管大厅有序运转。
为了助力疫情防控,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把“隔空不隔心,服务不停滞”作为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的服务内容,热心为律师、企业家等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综合业务部全部门干警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8890便民服务平台”、“两微一端”等平台,隔空引导律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工作,同时,将“0412-2299097律师接待电话”与律师接待人员手机绑定,保证实时接收律师查询、预约、办理律师异地阅卷等要求,确保服务不停滞,共接听查询电话16人次,答复解决率100%,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正当执业权利。
此外,综合业务部还会同本院有关部门起草《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民营企业九条意见》,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并开通涉民营企业案件受理、流转、律师接待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在防疫期间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由于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非接触”办案模式,有效避免了人工方式频繁送卷,既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检察保障,检察业务工作也同步推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畅通了业务管理枢纽,2月以来通过电子卷宗系统跨院共享5件,共受理、流转案件35件,及时上报工作、案件等情况17份。(文 姚晓滨 李川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