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要通知:沈阳市总工会全额返还 今明两年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为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沈阳市总工会结合我市工会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工会组织实施小微企业经费支持政策操作管理细则,从2020年7月起全额返还2020年至2021年小微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返还范围
全市已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小微企业。
二、实施期限
经费返还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缴的工会经费。
三、返还流程
1.小微企业提出申请
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征后返方式,各小微企业按规定通过税务部门上缴工会经费后,可通过登录“沈阳工会网”(www.sygh.org),点击“小微企业全额返还申请”栏目办理小微企业经费返还申请。
2.审核批准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市、区县(市)总工会和街道(乡镇)工会审核认定后,每半年向小微企业工会全额返还一次上缴的经费。
注意首批返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
四、符合享受政策范围和认定
小微企业的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各单位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首页“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确定本单位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五、业务咨询电话
沈阳市总工会财务部 22565932和平区总工会财务部 31912078沈河区总工会财务部 24852995铁西区(经开区)总工会财务部 25843291皇姑区总工会财务部 81065055大东区总工会财务部 88128663 浑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总工会财务部 23783662
于洪区总工会财务部 81687401沈北新区总工会财务部 89612351苏家屯区总工会财务部 89816515辽中区总工会财务部 87882312新民市总工会财务部 87507003法库县总工会财务部 87127979康平县总工会财务部 8734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