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沈阳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举报大整治活动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20-07-16 16:33:30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举报、大整治活动,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举报内容分为五类,分别为大气环境类、水环境类、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类、噪声与辐射类、市政污染类。

  大气环境类污染包括:锅炉污染,即工业企业单位用途锅炉以及浴池、事业单位锅炉使用过程中冒黑烟、脱硫异味、除尘、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造成大气污染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即机动车拖带黑烟尾巴行驶的;异味污染,即工业企业单位排放生产异味的,区域性不明异味无法确定异味来源的,加油站工业废气、产生异味的;扬尘污染,即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堆和其他场站内堆放物未苫盖或苫盖不完全的,堆放物高度明显高于周围防尘围墙或防尘围墙破损的,“三堆”未苫盖或苫盖不完全的,散流体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随意倾倒或遗撒严重的,道路未清扫、积尘严重的或长时间未进行洒水作业的;餐饮油烟污染,即饭店、食堂、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等三产单位油烟异味、油烟超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建成区内占道经营,小区内、公园、绿地、湿地等区域进行露天烧烤的。

  水环境类污染包括:污水直排,即工业企业单位污水设施溢流、停运的,生产污水偷排、直排、非法转运、倾倒污染物等造成水污染的;市政废水,即工业企业污水管道与市政雨水管道混接的,雨污泵站或管网破损、停运的;黑臭水体,即水体变色或散发恶臭气味,大面积生物死亡的,水体两侧及周边畜禽养殖粪水直排入河的。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类污染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即土壤、环境受到工业企业单位排放固体废物污染的;危险废物处置,即违规倾倒化学品、化工原料造成环境污染的,化学品在运输途中泄露或出现事故的,不按规定建设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生活垃圾处置,即未按指定场所倾倒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建成区生活垃圾未进行分类和集中处置的。

  噪声与辐射类污染包括:建筑工地噪声,即房地产项目昼间噪声超标及夜间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的;三产风机噪声,即饭店、食堂、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等三产单位风机、空调、晾水塔及其他固定设备产生噪声污染的,生活娱乐、商业经营中产生噪声的;工业机器噪声,即工业企业固定设备噪声超标、振动超标的,风电、石油行业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交通噪声,即轨道交通设备如汽车、轻轨、地铁鸣笛产生噪声的。

市政污染类包括:占道经营,即型材加工厂等单位占道经营过程中使用电锯等其他设备发出噪声、产生扬尘的,占道经营喷漆作业、洗车造成环境污染的;垃圾排放,即未按指定场所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

  市民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12369、寄信(来信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送电子邮箱(shengtaihjj12369@163.com)3种举报方式进行举报。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并及时将举报线索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文 黄非 实习生 王大鹏)

编辑:王伟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