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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发布《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沈阳日报  2020-07-16 09:37:29

  原标题:沈阳发布《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这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戴口罩

  7月15日,记者获悉,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印发《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的通知,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 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公众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2. 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 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 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 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记者 樊华)

编辑:王伟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