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7月20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对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的老人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温暖,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关怀。
7月9日,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从本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公诉案件中得知,一名80多岁的老人王某奎因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先后5次住院治疗,累计花费治疗、医药、护理等费用共计30余万元。在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情况下,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床不起,治疗花费巨大。
在检察机关的关怀之下,王某奎7月14日向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提出请求,以其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刑事案件加害人无赔偿能力造成生活困难为由,请求检察机关予以司法救助。
7月20日,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第五检察部主任关玉刚主持王某奎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并邀请刘晓红、陈庆锋、陈禹廷3位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确保此类案件给特殊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帮助。承办人张顺义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后,3位政协委员进行了充分评议,经过分析和讨论,一致同意对王某奎进行司法救助。
听证会现场 供图 铁东区人民检察院
作为王某奎代理人,王某奎的女儿王晓娜激动地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主动救助,也感谢政协委员的温暖关怀。(文 姚晓滨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