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根据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安排,8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本次执法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依法推动打好净土保卫战。
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法律学习宣传普及,配套法规制定等情况;二是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情况;三是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标准、普查、监测等情况;四是执法监管及法律责任落实情况;五是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将针对法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深入分析法律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依法推动解决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推动法律学习宣传贯彻。
执法检查组将赴沈阳、辽阳、盘锦、葫芦岛4个市开展重点检查,并委托其他10个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进行检查,实现全省14个市全覆盖。( 记者 赵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