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建立较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
今年辽宁省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前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2.2亿元,发放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5150万元,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费5018万元……8月2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方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项目达20多个,资助政策不断完善,教育脱贫攻坚能力持续增强。
在学前教育阶段,辽宁省按照“地方先行、中央奖补”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儿童发放入园资助金。
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在15个重点扶贫县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省、市、县、校四级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标注,“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帮扶方案,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对农村户籍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免学费、学生顶岗实习等资助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孤儿学生学费减免、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三助”岗位津贴、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教育战线加强学生资助工作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停学不停助”。全省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提前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2.2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6万人;发放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515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7万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费5018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和非寄宿生11.8万人,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万人,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不管是长期性的还是临时性、突发性的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得到相应的资助,基本实现“应助尽助”工作目标。经过不断努力,辽宁省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资助政策“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形成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记者了解到,2019年,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总投入达21.6亿元,资助学生64.4万人。今年,辽宁省已先期下达学生资助资金16.9亿元,专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者 葛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