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日获悉,为了推进不动产登记、纳税信息互联互通,沈阳市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与税收征缴一窗受理业务联办,8月30日起,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不用在各个窗口来回奔波了。
为提高便民利民、办事服务效率,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开启不动产登记和税务两部门业务数据共享模式。沈阳市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中心,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为基础,融合税务等外围应用,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后台集成办公、并行办理,高效完成不动产登记与税收申报流程。
据介绍,沈阳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及各分中心均设置一窗受理窗口。窗口由登记机构派驻,负责受理全部登记材料(包括税务部门材料);税务部门通过后台共享登记信息处理涉税业务;双方通过资料一窗受理、后台流转共同完成登记全业务办理。
一窗受理的流程为:一、由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一窗受理材料清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和税务所需的全部材料并扫描、封卷后提交受理信息,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待数据传输到税务部门后,将收取的纸质材料全部转交到税务部门。二、税务工作人员后台办理完税业务,将完税信息传输推送至不动产登记部门。三、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岗位办理后续业务。如果出现网络不通等状况,双方应及时启动应急管理,分别进行手工录入,确保百姓顺利办理登记业务。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的要件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在窗口打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公证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可在窗口打印);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契证或完税凭证及申报表);个人房屋交易涉税法律事项声明书。
据了解,此次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在沈阳全市范围内同步启动。市民在沈阳各个区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均可享受一窗受理带来的便利。下一步,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税务部门将扩大集成服务的范围,增加联办窗口的数量。(记者 陶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