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市场监管局依法批准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地方标准制定权。至此,辽宁省共有7市市场监管局具备市级地方标准制定职能。
获批后,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制定阜新市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这一职能将有力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局将依法适时对全省市级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工作,提高地方标准的质量水平。( 记者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