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吕文卫):“2020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将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出台遗体捐献法规,从法律层面维护捐遗志愿者的合法权益。”1月4日,在政协沈阳市十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段阳在接受国际在线辽宁频道专访时说。
沈阳市政协委员、沈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段阳介绍情况 摄影 吕文卫
据段阳介绍,遗体、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死亡后,将其遗体或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国家人体器官捐献管理机构,用于医学教学研究以及救治因器官衰竭而需器官移植的患者。遗体、器官捐献对于挽救垂危生命、服务医学发展、弘扬人间大爱、促进社会文明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国高度重视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案,正式将“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明确为红会职责。
据了解,近年来,沈阳市红十字会大力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全年志愿捐献遗体登记1112人,志愿捐献眼组织登记473人;实现遗体捐献130人、眼组织捐献3例。此外,沈阳市红十字会还建立了全国红十字系统首家市民捐献服务大厅,为前来办理捐遗、捐款捐物的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合法保障捐献者权益,市红十字会通过政协提案与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相关政策,为捐遗志愿者提供了免费参观文博场馆、优先就医等优惠政策。
段阳表示,在器官捐献工作中,有些问题亟待法律加以规制。法律法规对器官捐献行为和器官移植有着重要的规制和调节作用,会直接影响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2020年,沈阳市红十字会将提出捐遗立法建议,使器官捐献工作沿着规范、有序、健康的方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