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葫芦岛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截至2月5日20时,葫芦岛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7例。现将第6、7例确诊病例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进行通报:
一、李某某基本情况及近期行程轨迹
患者李某某,男,33岁,葫芦岛人,南票区打渔山海岸明珠小区中通圆通快递公司快递员,家住南票区打渔山幸福小区。李某某为葫芦岛市第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母子关系)。2月2日,李某某在家隔离观察期间出现腹泻症状加剧,由急救车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经核酸检测为阳性。2月4日,被省专家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与其密切接触者正在追踪中。
根据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李某某密切接触者为1月25日—2月2日所密切接触过的无有效防护人员。李某某近期行程轨迹如下:
1、2020年1月14日,患者父母由武汉回葫芦岛,期间三人曾去朝阳市探亲(轨迹同确诊病例3相同)。
2、1月25日16时,患者驾车从朝阳返回南票区打渔山家中,曾在途中虹螺蚬附近小卖部(店名记不清,待查)购买面包和水。
3、1月26日,在娃哈哈水站、喜洋洋超市订购桶装水和大米外送家中,并顺路将水站送货员载出小区。后驾车同其父前往打渔山市场买菜后回家。
4、1月27日,居家未外出。
5、1月28日9时,驾车陪同母亲刘某某到医院就诊。途中先后到小区门口药店、喜洋洋超市购买口罩,到打渔山市场路边购买桔子,到高桥市场购买烤冷面、手抓饼,然后前往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中午期间曾到医院北门对面超市购买面包,15时回家途中在小区外兰州牛肉面购买炒饭外带。
6、1月29日-2月2日上午,居家隔离观察,无外出史。
7、2月2日,由急救车转运至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
二、杨某某基本情况及近期行程轨迹
患者杨某某,男,61岁,家住杨家杖子毛屯开发楼。患者儿子杨某自述,2020年1月23日前,患者杨某某在西安多彩商城(长缨西路82号)一直帮助儿子杨某经营商铺(商铺位置:东四排69号)售卖货物,该商城有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患者妻子赵某某在西安(家住西安市泰华南路121号白桦林)给儿子带孩子,小区有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2月5日,经省专家组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对已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实施了医学观察,其他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中。
近期杨某某行程轨迹如下;
1、1月23日16时06分,患者与妻子从西安乘坐K2046次列车(11车厢1、2号硬卧)回葫芦岛,在兴城火车站由患者侄女杨某夫妻二人开车将其接至患者父母家(杨家杖子毛屯开发楼)中,之后未外出。
2、1月25日9时左右,夫妻二人步行前往杨家杖子毛屯露天集贸市场购物,11时左右步行回到父母家中后未外出。患者妹妹杨某某夫妻、弟弟杨某某同在父母家过年。
3、1月26-1月28日,居家无外出。
4、1月29-2月2日,由妻子陪同在毛屯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患者自述,5天中除在诊所输液外,其余时间无外出,均在父母家中。
5、2月2日上午,由妻子陪同在毛屯社区卫生服务站输液后,到葫芦岛市第六人民医院就诊,拍胸片后步行回毛屯社区卫生服务站。17时左右,夫妻二人回父母家,其余时间无外出。
6、2月3日10时左右,夫妻二人从家中乘坐出租车(自述车牌号记不清)到连山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下午由120车送入发热门诊收治入院。
7、2月5日凌晨1时,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由120转运车转运至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院隔离治疗。
三、温馨提示
1、为防止疫情扩散,请在上述过程中与其有过接触的市民,时刻观察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并随时与所在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取得联系,联系电话:
兴城市:3503585
绥中县:6121443
建昌县:7122913
连山区:2119905
龙港区:3098023
南票区:4192441
2、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请第一时间拨打“120”电话前往市卫生健康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诊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没有发热症状的,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
3、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不要参加聚会、婚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活动。
健康无小事,生命更可贵!不要贪图一时之快,增加自己及亲友感染的风险。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